據研究與顧問機構TrendBank數據顯示,我國已經運營和建成的加氫站僅有37座,正在運營的加氫站有26座。換言之,我國加氫站建設整體還未形成規模。
雖然當前國內加氫站數量不多,但是當前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政府,對加氫站的建設都非常支持,眾多地方紛紛出臺加氫站規劃和加氫站補助政策。
此次,能鏈就長三角、佛山、浙江、寧波、嘉善、張家港、山西、山東、上海、武漢、成都等地的加氫站規劃數量進行介紹,以供業內外人士參考。
長三角
在長三角氫能規劃中,關于加氫站的建設規劃如下:
2019-2021年,建成加氫站40座以上。
2022-2025年,建成加氫站200座以上。
2026-2030年,建成加氫站500座以上。
廣東佛山
廣東佛山對其地方加氫站規劃具體是,到2030年,佛山規劃建成57座加氫站。
浙江
浙江省氫能發展意見稿中提到,“2020年浙江要建成加氫站30座以上;到2022年依托綜合供能服務站浙江要建成加氫示范站20座”。
浙江寧波
2019年年初,寧波氫能發展意見出臺。意見提出,“到2022年,寧波要建成加氫站10-15座;2025年,建成加氫站20-25座”。
浙江嘉善
2019年2月,嘉善縣出臺氫能產業發展實施方案。方案提出,2022年嘉善要建成加氫站或綜合能源站3-5座。
江蘇張家港
今年3月,出臺的張家港氫能規劃意見稿中,張家港提出,“到2020年,二級及以下加氫站(包括合建站)達到3-5座。
而在張家港氫能產業3年規劃中則要求,未來3年,在張家港市建成加氫站10座。
山西
在今年發布的山西省新能源汽車產業2019年行動計劃中,山西提出,2021年至2022年,加氫站增加到10座;2023年至2024年,加氫站到達20座。
山東
在山東省氫能源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提到,“山東淄博要建成加氫站3座;青島泊里、山鋁分別完成2座加氫站建設”。
湖北武漢
在去年出臺的武漢氫能規劃中,武漢提出,“2018-2020年,建設5-20座加氫站;到2025年,建成加氫站30-100座”。
上海市
在2017年出臺的上海燃料電池汽車發展規劃中,上海提出“2017-2020年,建設加氫站5-10座;2021-2025年,建成加氫站50座”。
四川成都
今年4月22日開幕的成都首屆國際氫能和燃料電池產業大會上,四川省成都市相關領導透露,計劃在今年內于成都建成兩座固定式加氫站,用于該市氫能產業發展所需。
*附:各地加氫站補助政策
01
政策名稱:《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通知》。
主要內容:對燃料電池加氫站按照主要設備投資總額的30%給予獎勵。將新建燃料電池加氫站建設用地納入公用設施菅業網點用地范圍,其用途按照城市規劃確定的用途管理,采取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土地。
02
政策名稱:六安市《關于大力支持氫燃料電池產業發展的意見》。
主要內容:
加快推進加氫站規劃建設。
統籌規劃全市氫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建立六安加氫站設計、建設標準及安全管控規范。
推動合肥都市圈布局規劃加氫站建設,促進氫燃料電池汽車城際間和區域化的運行。
加氫站補貼方面,六安市政府對于加氫能力達到400kg/d的35MPa加氫站或加氫能力達到200kg/d的70MPa加氫站,按加氫站設備投入金額的30%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于加氫能力達到1000kg/d的35MPa加氫站或加氫能力達到400kg/d的70MPa加氫站,按加氫站設備投入金額的30%補助,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03
政策名稱:《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主要內容:
對日加氫能力為350(含)-500(不含)公斤的固定式加氫站,地方補貼300萬元。
對日加氫能力達到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地方補貼500萬元。
對日加氫能力不低于200公斤的撬裝式加氫站,地方補貼150萬元。
04
政策名稱:《佛山市南海區促進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扶持辦法》。
主要內容:其中加氫站建設的區級補貼資金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只享受一次區級扶持補貼政策,但可按上級的相關政策享受上級補貼。

05
政策名稱:《中山市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主要內容:滿足以下條件的加氫站可申請補貼100萬元/站:
加氫站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且日加氫能力不少于200公斤。
加氫站需納入我市的年度建設計劃或工作方案。
加氫站需按規定完成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
06
政策名稱:《關于印發重慶市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主要內容:對在重慶市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建成、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的加氫站建設運營單位按照日加氫能力分檔次給予補貼。
對日加氫能力達到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一次性給予200萬元補貼。
對日加氫能力達到350公斤不到500公斤的固定式加氫站,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補貼。
對日加氫能力不低于300公斤的撬裝式加氫站,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提出,區縣(自治縣)安排有配套補貼的,市級和區縣(自治縣)兩級財政的補貼累加之和不得超過相應加氫站標準造價的50%。